2011年11月9日星期三

笑話十則

布朗先生是位學識淵博的教授,可是有一天竟讓孫女問住了。
“爺爺。”她說,“我看見一樣非常怪的東西,沒有腿,從廚房地板上溜過,你想想,那是什麼?”
爺爺想呀,想呀,可是最後還是想不出來,“是什麼呢?”
“是水。”小姑娘得意地答道。
一位汽車司機把車停在路邊,想好好的休息一下。
當他躺在坐椅上時,有人問時間,他看看表說:“快到8點了。”
他剛入睡,敲窗聲又響了起來:“先生,您知道時間嗎?”
他隻得再次看表,告訴他:“8點半了。”
敲窗人太多,他根本無法睡好,於是寫了個小條子貼在車窗上:“我不知道時間!”
太瞌睡了,司機再次躺下。
但幾分鐘後,一位過路人又敲起了窗戶:“喂,先生,現在是9點差一刻!”

老師:“波得,你知道老鼠能活多少年嗎?”
彼得:“這個問題太簡單了,那要看老貓的心思了。”
從前,有個牧師勸窮人信教。
他問一個窮人:“你死後願升天堂,還是願下地獄?”
窮人回答說:“唉,看吧!哪邊的玉米面便宜,就到哪邊去吧!”
周未挨了兩夜牙痛,星期天一大清早我便去找牙醫,誰知有個美貌少女比我還早。她不慎跌倒,碰掉兩隻門牙,焦灼得不斷發抖。
牙醫盡量使她安心,說道:“我給你補好以後大概可以維持20年,以後還可以照樣再做一副。你的容貌絕對不會受損,而且不會痛。”
可是任憑他怎麼安慰都沒有用,女郎依然緊張得很,我想他得給她鎮靜劑了。隻見牙醫俯下身去在她耳邊說:“就是他吻你,也不會察覺。”
她全身立即鬆弛,因為她終於聽到真正能使她安心的話。
眼睛蛇和大象約會,寒暄一番後說:“來就來吧,還牽這麼大頭豬,客氣了。”
從前有個人非常自私,對別人的事從不關心,還常說:“別人的事,天大的也不要管。”因此別人送了他一個外號叫“天不管”。
一天,“天不管”買了一袋大米背回家。路上,袋子破了,米不斷漏出來。同伴看見了,問他:“別人的事要不要管?”他不加思索他說:“天大的事也不管。”
一會兒,米漏掉了不少。同伴又問:“對人家有好處的事難道也不管嗎?”他還說:“隻要對自己沒有好處,一百個不管!”
快到家時,“天不管”覺得肩上輕多了,這才發現一袋米已漏掉了半袋。他又氣又急,責問他的同伴說:“你為什麼不早點跟我說?”
同伴學著他的腔調說:“不管,不管,一百個不管!”
一則笑話套用家有兒女後:
這一天,學校考試後發下來考試卷讓家長簽字。老爸夏東海和老媽宋丹丹看過幾個孩子的考試卷以後,生氣的拿起劉星的考試卷責備劉星:
“你看看,你看看,你現在的學習成績都這麼差,等到了大學你該怎麼辦?一個勁的留級嗎?”
看到老爸老媽生氣的樣子,夏雪和夏雨忙寬慰道:“親愛的、、、老爸老媽,你們千萬不要這麼生氣,因為以我們對劉星的了解,我們都認為完全不必要為此擔心。”
劉星一聽,立刻來了精神,“你看呀,老爸老媽,還是他們最了解我、支持我啊。”
老爸夏東海和老媽宋丹丹期望的望著夏雪和夏雨,“是嗎?你們說說,以你們對劉星的了解,他以後會智慧提高?學習進步?大器晚成?知恥後勇?還是貴人相助?”
憨厚的夏雨搖搖頭:“我們隻所以怎麼肯定劉星上大學不會一個勁的留級,是因為以我們對劉星的了解,我們可以肯定――――――――――――――劉星根本考不上大學!”

 偶打飯的時候,執著的指著菜花說:“來份土豆。”
  大媽問:“菜花?”
  偶繼續指著菜花說:“土豆!”
  大媽又問:“到底是土豆還是菜花?”
  偶急了說:“這不是土豆……厄,菜花嗎?”

某就像無法判斷一個貌似健康的人是否有肝炎一樣,我們也無法判斷一個看上去很正派的人是否有婚外情。肝炎與婚外情當然沒有關系,但時至今日,它們共通的一點是,都一樣地流行和泛濫。
  這本是一個愛情萎靡的年代,年輕人的愛情越來越不像回事,婚外情卻大放異彩,有愈演愈烈之勢。愛情自由得沒了譜,驚動了神聖的《婚姻法》。
  但是,有誰能說,告別愛情已逝的婚姻,與自己所愛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重大過錯”、就是非法的呢?
  幸好有偉人的那句話撐腰,“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一些不愛情離婚的人才不至於像多年以前那樣,失去名譽、前程和財產。而不久的將來,這樣的人就要在時間和財產上付出代價了。
  代價當然是要付的,這是因為要對與自己共同生活過的人有所安排和交代,是責任心和道義使然。
  然而,且慢,還要分居三年。離婚的人多數已不年輕,大好年華已所剩無幾,卻還要讓寶貴的生命消耗三年――彼此折磨,心無寧日。對於沒有婚外情的那一方,這難道不也是一種耽誤嗎?
  多年以前,是不想離婚的那一方在拖,到後來,眾人都對這種“拖死他”的策略不以為然了。若新的《婚姻家庭法》得以通過的話,則是由它來把少數人不那麼高明的行為演變成法律行為。且不說在中國,一個家庭隻有一套房無法分居,即使能分居,三年一過,不是也得離嗎?
  緣分已盡,何不好聚好散,放生別人,也為自己尋找新的機會,處於弱勢的一方能從有婚外情那方被拖得疲憊不堪的痛苦裡得到什麼呢?
  這是一個是非標准越來越模糊的年代,好與壞,對與錯,並不是那麼黑白分明。與其致力於確定婚外情屬於非法,還要分居三年才可被判決離婚,不如去保障弱勢的一方在財產分割上真正地得益。曾聽說過的一個事例是,夫妻倆白手起家,艱苦奮斗十幾年,積聚的財富有上千萬。到頭來男的有年輕漂亮的新歡,要拋妻棄子(而且是三個)另筑新巢。而他的原配隻是個無一技之長的農村婦女,她沒有力量與他抗爭。離婚時,男的幾乎悉數轉移財產,女方和三個孩子得到的隻有區區40萬。這是值得新的《婚姻法》作出努力的地方。
  無論是離婚自由的現在,還是離婚沒那麼容易的將來,愛情的力量仍然巨大,“致命的吸引力”仍然致命。對於追求美好愛情的人來說,付多少代價都可以在所不惜。不管是否非法,想離的始終會百折不撓地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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