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4日星期五

笑話十則

月夜,公園中。
姑娘:“再也沒有比我不幸的女子,誰也不愛我。”
小伙子:“但是有非常愛你的人。”
姑娘:“啊,是誰?”同時緊握小伙子的手。
小伙子:“上帝!”
  在我佛如來的精心策劃下,在觀音菩薩的具體指導下,在各路神仙的積極配合下,以貧僧為中心的師徒四人歷時一十四年,行程十萬八千裡,經歷九九八十一難,終於取得了我佛大乘真經,圓滿地完成了這次取經任務,在這次取經的過程中,我們時刻牢記自己的職責,分工合作,涌現出大量好人好事和可歌可泣的動人故事。我們之所以能取得真經,主要是在途中做到了以下幾個方面:
  一、思想上高度重視。自從和唐王一別,我就在思想上非常重視這次任務,當初隻身一人,就先後經歷了強盜、野獸、重並天氣惡劣等困難,其中滋味是不可言喻的,但我在思想上卻從未放棄。因為隻有取得了真經才可以拯救蒼生,隻有取得了真經才可以成佛。
  二、加速轉變的過程。接到取經的任務,我就開始了從一個“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小僧到一個取經人的轉變。不但自己轉變,也要讓徒弟們、妖魔鬼怪轉變。大徒弟孫行者,生性刁蠻,出身荒山野嶺,不識大體,有前科,曾大鬧天宮,使玉帝不得安寧,要使他轉變是十分困難的。我救他於五指山下,給他念我佛的經文,讓他認識到錯誤的嚴重性,經過我的耐心說服教育和每天三十遍緊箍咒之後,就服服貼貼地留在了我的身邊,並成為我的得力助手。二徒弟豬八戒,曾為天篷元帥,有作風問題,因調戲嫦娥被貶下界,我在高老庄收他為徒,給他講空即色,色即空的道理,使他有了很大轉變,後來聽說在途中有一些言語沖動的過激行為,也是因為他六根未淨,外界影響太深所致,都是背著我干的,我並不知情。三徒弟沙悟淨,本是天上卷帘大將,被貶流沙河,心中充滿怨氣,看在他把前邊取經人都吃掉的份上收他為徒,使他從吃取經人的妖怪轉變成一個取經人,也給他講別和領導過不去的道理,加速他轉變。
  三、行動上具體體現。抱著未成佛要先有佛心的態度,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以佛的行為來約束自己。我們殺死的妖怪其實隻是冰山一角,更多的妖魔在我的一番苦口婆心的勸說下將我送回。我主要給他們講道理,使他們明是非,知罪過。(具體事例太多,從略。)隻有那些頑固不化或者是有背景的還一時執迷不悟,但結果那些執迷不悟的已被我所鏟除,有背景的均已遣返給原主人。聲明一點,我不曾動他們半根毫毛。
  四、獎懲分明。沒有嚴格的紀律就不會有內部的團結,獎懲不分明就不能服眾,取經路上該獎的就獎,該罰的就一定要罰!獎的時候可以讓多吃點、多喝點、少值個夜班。罰的時候決不能心慈手軟,在三打白骨精時,取消了孫悟空的取經資格。隻因他平時太居功,有越俎代庖之嫌。
  五、不為金錢、權力、女色所動。在取經的路上所受到的錢、權、色的誘惑具體事例太多,不勝枚舉。一共拒金銀十五萬八千六百五十四兩七錢,拒權七十六次,拒女色一百四十四人次。那些都是過眼雲煙,不是我所需要之物,雖然說在取經的路上沒有金錢是萬萬不能的,可我仍堅持靠化來的齋飯度日。後來又聽說有人以我的名義擅自收受財物,可都是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進行的,我並不知道。如果讓我發現是誰,我會從嚴處理。
  以上是我在取經途中的幾個方面,不能代表全部。我的成績遠遠不止這一點。
  順便說一點,在貧僧的指揮下,徒弟們也配合了幾次小的行動。
  總結人:唐三藏
原曲:月亮代表我的心
原唱:鄧麗君
詞曲:
改編歌詞:
你問我資歷有多深,我殺了多少人,
我的槍未鏽,我的刀未鈍,鮮血濺過我全身。
你問我干了多少年,殺死了多少人,
看我冷庫裡,放著多少瓶,每個瓶裡一顆心。
輕輕的抬起手,我的槍已經瞄准,
緩緩的放下手,世上又少一個人。
你問我為何這般恨,為何沒有憐憫,
我的愛已失,我的情已盡,女友帶走我的心。
在夜晚的大學生宿舍經常會有學生夜談自己心目中的理想對象。
在一個夏夜的晚上,空氣悶熱異常,某男寢的男生難以入睡,幫談起了對未來女友的要求。
小楊是一個性格開朗,極受女生歡迎的一個小帥哥,他志得意滿的說:“我嘛,就找一個身高一米六,身材苗條的,長得清秀的也就可以了。”
小伍是一個長得不很帥,但是該校文學社社長,他緩緩地說:“我嘛,對女友要求不高,隻要和我配,性格溫柔,而且要有一頭亮麗的長發就可以了。”
小王則是一個沒什麼文才,也不夠帥,但他特會拍馬,他嘆了一口氣說:“唉,我對女友的要求最低了,隻要她不影響市容就行了。”
最後寢室隻有小吳沒說了,小吳個子矮小,性格又內向,和女生說話臉會漲得通紅。寢室其它三個人不停地鼓勵他說,他總不肯,最後小楊不依了:“我們都說了,你好歹把你對女友的最低要求說出來吧。”
小吳見實在沒辦法,漲紅著臉縮進被窩,擠出四個字:“女的,活的。”

  我看來,男人有兩大苦差:與領導吃飯,陪女人逛街。其實兩者是相同的,因為我有幸陪同逛街的女人大抵也算是我的領導了。等什麼時候我對這兩件苦差可以安之若素,大概就算進步了。
  女人購物讓理智走開
  女人在購物時,理智常常瞬時短路。明明衣櫃被20條長裙塞滿,偏偏還要再買第21條,這倒與流行歌手們的宣言類似:我最好的作品在下一首。不過,女人的無理智購物絕對能贏得智慧男人的認同──補償她們的挫折感:工作壓力大,人際關系緊張,生理周期進入低潮,都會誘使她打開錢包。因此一個成熟的男人寧願破財免災,縱容女友一遭,讓她在購物的瘋狂中獲取成就感,以維持“世界和平”。事後望著賬單,女人多半會痛悔不已,但你若相信她痛改前非,我隻能建議你去測一下智商。
  說女人無理智購物的第二層意思,就是當你面對著一件與她粗腿不相稱的緊身裙與之爭執難下時,別指望她幡然醒悟。那時她多半會與居心叵測的導購擺出一副同仇敵愾的姿態,讓你恍惚間懷疑你們根本不是共同利益者。女人往往得意於她“明智”的叛變,卻不曾顧及導購無非是惦記著她錢夾裡的銀子。所以,在商場裡與女人爭執毫無勝算。我的經驗是,非暴力不合作──唯唯諾諾,讓她痛失爭執對手,興味索然,最後隻買一件打2折的襯衫就匆匆離去。這樣,下次為災區募捐,我就多了一件拿得出手的貨色。
  如果女人請求你:“陪我買一件襯衣。”千萬別認為她會直奔襯衣櫃台,一手交錢,一手拿貨。隻要走入商場,我就必須拿出顏回對孔子的態度,顏回說他是,“夫子步,亦步;夫子趨,亦趨”;我們也應當“女友步,亦步;女友趨,亦趨”。顏回亦步亦趨是因為他對孔子的景仰:“仰之彌高,鑽之彌深,瞻之在前,忽焉在後”。我們亦步亦趨是出於對女友的景仰如江水滾滾不絕,於是隨她在人潮中南征北戰:仰之三樓精品廊,鑽之地下二層超市,瞻之前邊化妝品專櫃,忽焉身後珠寶首飾店。拎在我手裡不斷加磅的大包小包,卻與襯衣沒了關聯。而當女人處於瘋狂購物的“發燒”狀態時,也是小偷的絕佳商機,所以我練就了比小偷還專業的看錢包本領。
  男人陪逛心有不甘
  其實,陪女人購物,99%的男人尚未覺悟到心甘情願的地步,又當如何?男人自有對策。
  有人情味一點的大商場會給男士辟出休息室,等同於給孩子辟出游戲廳的那種待遇:可以喝喝飲料,發發呆,規格高點的還可以看看過期報紙。可是說實話,恐怕不會有多少女人樂意這樣放鬆男伴。女人往往心裡已拿定主意,卻仍需要男人的贊同。而男人的自尊,也令他們難以忍受往來人群憐憫目光的撫慰。(人們的目光在說:可憐的,她怎麼把你丟棄在這兒?)所以男士休息室對大多數男士來說都是形同虛設,沒什麼指望的。
  男人陪女人逛街的要點在於靈與肉的分離。也就是說,你的身隨伊人、心往他處:想些愉快的事,比如說最近得到老板的嘉獎,女秘書含情脈脈的凝視,還有觀摩靚女。感謝上帝,現在街上的靚女應接不暇。在商場裡看靚女也特別安全,因為女友不大會注意你;而商場裡的靚女打扮起來就是讓人矚目的,一般也不會用眼光刻薄你。看靚女就是讓女友發現了也問題不大,我可以據理力爭:你總得讓我有所消遣吧。那時候,女友一般無心與我計較的。
  當然,保持體力也很重要。我的一個難兄曾告訴我他的陪逛秘訣:每逢上街,他總要叮囑女友:“你穿那雙咖啡色細高跟皮鞋走起路來很有風韻。”別有用心溢於言表,而他可愛的女朋友真會言聽計從。我的女友要狡猾許多,這迫使我的對策也更為高明,放諸四海皆准。我的訣竅是,能坐著不站著,能少走不多走。像那種焦躁安一迭聲催促的做法,徒費體力,完全於事無補。如果進專賣店,多半會有個座位,就是店員專座我也隻管坐無妨,看在購物欲蓬勃的女友的面子上,他們從不干涉我。如果沒有座位,我會站在門口不動,一是少走兩步,二是放眼全局,也有靚女可看。走在大街上,調整好呼吸,胸懷“雖千萬人而吾往矣的氣概”,默想著馬拉鬆的動作要點。這樣,最後被拖垮的多半是女友而不是我。
  半夜裡,從噩夢中醒來,他哆哆嗦嗦地用手摸索著牆壁,希望能找到電燈的開關。可是平常很熟悉的按鈕現在卻怎麼也摸不到了。
  該死!他咒罵著,小心地拉開被子一角,往外瞅。月光還算明亮,正對著月亮的是一層玻璃牆,所以能看清大半個屋子。
  桌子還是那張桌子,椅子還是那把椅子。似乎沒有什麼變化,他呼出一口氣,把蒙著頭的被子拿下來,沒有注意到床頭的布娃娃露出的詭異笑容。
  他慢慢地坐起身,好象怕驚動什麼似的。沿著牆壁,走到家裡的總開關處,想把燈全都打開。一盞,不亮,兩盞,還是不亮……手已經抖得不行了,汗水從鼻尖淌下,他覺得整個人都要虛脫了。
  四周很安靜,安靜到可以聽到自己的喘氣聲,他的眼睛一刻不停地活動著,尋找著能讓自己平靜下來的東西。
  嗒……
  浴室裡隱約有聲音傳來,他緊緊貼著牆壁,不想動彈,牆壁軟軟的,好象還有溫度。一切都有點不對勁,但他又說不出來到底是哪裡不對。
  嗒……嗒……
  像是水在滴的聲音,他用力地吸了一口氣,開始慢慢地,一步一頓地往浴室挪去。浴室門上的依舊是常盤貴子不變的純淨笑容,黑暗中,隻有她的牙齒在閃著光。他好象受到某種鼓舞似的,握住門把手,然後猛地把門拉開。
  啪……
  有東西掉到他的腳邊,太暗了,他看不清楚到底是什麼。他揀起那個東西,是圓形的,大概有人的拳頭那麼大。他的好奇心一向不強,於是,他把手中的東西扔到了垃圾筒裡。又檢查了一遍水龍頭,發現都關得好好的,但滴水的聲音非但沒有消失,反而更加清晰了。
  嗒……
  一滴涼涼的東西掉到了他的頭上,他往上看,卻什麼也看不清楚。難道是樓上的人家忘記關水龍頭了?他不想去知道,因為那不關他的事。
  呼出了一大口氣,他從浴室歪歪斜斜地走到床邊,躺了下去。
  第二天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九點三十分了。他一看表,猛得從床上跳起來,抓了件衣服披上,提了公文包就走,沒來得及重新檢查一遍浴室。滴水聲,似乎還在持續。
  進公司前,他的腳步緩了下來。他理了理衣服,摸了摸頭發,昂著頭跨進了他的公司。
  “總經理好。”經過的職員畢恭畢敬地向他行注目禮。他在員工的眼中是一個神話,年紀輕輕就創辦起了這家好幾千人的公司。 
  隻有他自己知道是怎麼回事,光鮮亮麗的背後沾滿了丑惡和虛偽。而他,從當初的樂此不彼到現在的萌生退意,一切還來得及吧?
  “總經理,您的頭破了嗎?怎麼會有血?”秘書小姐關切地問。
  是嗎?他接過她遞來的小鏡子,仔細地看著。一道有點發暗的血跡從發際一直延續到左眼上方,他心裡驀的一驚,在車上明明擦了臉的,怎麼會有這道痕跡?
  他愣了好長時間,然後撥通了供電公司的電話。
  夜晚,他坐在了家裡的沙發上,屋內燈火通明。在燈光的映照下,一切都顯得那麼美好,那麼安詳。他瞄了一眼床頭,然後整個人僵在了那裡:布娃娃的頭不見了。
  娃娃是他送給她的,他對她說看到了娃娃就像看到他一樣。她的死因是心臟病猝發,搶救無效。她死後,娃娃又回到了他的身邊,他也擁有了她的全部財產,有了今天輝煌的局面。
  他愣愣地看著無頭的布娃娃,遠遠地看著,它的頸部似乎還有紅紅的血跡。看著看著,他覺得自己的脖子冷嗖嗖的。
  他站起來,想多開幾盞燈,沒等他走到開關處,屋內又重新回到了黑暗的籠罩之中。他站在那裡,就這樣站著,小心地呼吸著,怕一動就會有什麼東西纏上自己。他覺得背後好象有什麼人在看他,他想回頭,但是又害怕回頭。
  月光撒滿床頭,無比清晰地,他看到無頭娃娃的身體慢慢地躺倒在了他的床頭,好舒服地躺在那裡,它的腳還在輕輕地打著拍子。
  《安魂曲》,這個名字駭然出現在他的腦子裡。他踉蹌了下,站不太穩,心跳得好快。藥呢?藥在哪裡?他瘋了似的到處亂翻,沒有,沒有,還是沒有……
  他的手在發抖,心跳得越來越快,他想原來心臟病猝發的感覺是這樣的。然後,他躺倒在地上,安安靜靜的,不再動彈。
  
死者:男。
年齡:28歲。
死因:心臟病猝發,搶救無效。
疑點:死者生前沒有任何患該病的記錄。
  在幫他整理遺物的時候,秘書從垃圾箱裡翻出一個娃娃的頭,像是被人割下來的。她好奇地看著,娃娃的笑容很甜,很安詳。
  她把破裂的娃娃重新逢好,帶去他的墓地。娃娃應該和他的主人在一起,不是麼?
女職員:”我本可以按時上班,無奈我出門後便有一個男人在我後面緊緊跟著。”
經理:“但這不見得會影響你上班啊”
女職員:“因為那個人走得很慢,時間就拖長了。”

如果我還活著,那我快七十歲了,我能想象我的頭發全白了,或者全掉了,彎著腰,弓著背,和滿堂子孫在一起。不過,我不喜歡那樣,我討厭衰老,非常討厭,甚至可以說是對衰老充滿了恐懼,所以,我還是感到自己是幸運的,至少我自己覺得我依然還是二十歲,盡管我隻剩下了一把枯骨。
  山谷裡的花兒開了又謝,有將近五十次了,於是,我學會了靠這個來辨別年份,這樣算來,今年應該是2000年了。除此以外,下雪也能幫我辨別時間,冬天裡,山上的雪特別大,把枯草全掩蓋了,當然也包括我,我就隱藏在白雪之下,偶爾太陽出來的時候,雪線下降,我還能露出半個頭蓋骨,白色的骨頭和雪的顏色融為一體,就象我活著的時候穿著白色的風雪衣在作戰。
  一開始,我連美國人的影子都沒看到,隻看到天上的美國飛機扔下的黑色炸彈在雪地裡爆炸,許多人被炸死了,有的人被炸成了碎片,手指頭和肚腸都是一節一節的,好不容易才拼成個整尸,卻發現拼錯了,把兩個人拼在了一起。更多的人是凍死的和雪盲的,漫山遍野,有的時候我真的羨慕那些凍死的人,我猜他們都是在安靜中死去的,沒有痛苦,更重要的是身體完整。他們一動不動地站在雪地裡,保持著各種姿勢,有的握緊了槍站崗,有的張大著嘴說話,還有的手舞足蹈著。他們渾身晶瑩剔透象一件件雕塑一樣,我不知道後人有沒有冰雕,這就是我們那時候的冰雕。看到他們,我那時候既害怕又羨慕,因為那些被凍死的人死得實在太美了。可是後來,春天到了,冰雪消融,有些沒來得及掩埋的尸體就開始發出了惡臭,據說來年的春天,長津江的兩岸臭氣熏天蚊蠅成群。
一隻虫子在我的肋骨間爬著,它也許是把我的肋骨當成迷宮了。這裡的動物非常多,有時候兔子會在我的骨盆底下挖洞,然後第二年生下一窩小兔子。也許是這裡埋的死人太多了,據說每一尺的土地下都有死人骨頭,所以動物很多人反而少。將近五十年了,自從我在這兒安了家(盡管不是出於自願),除了最初的幾年因為軍事重地而常有南朝鮮或美國的軍隊來往之外,此後我就很難再見到活人了。四十年前,偶爾還有人到這兒來挖人參,他們衣衫破舊,看上去營養不良。又過了十年,就再也見不到挖人參的人了,而到了大約二十年前,我開始看到有人到這兒來拍照片,他們穿的很漂亮的衣服,個個白白胖胖歡聲笑語,也許南朝鮮的勞動人民也真的實現社會主義了。在十二年前,我甚至見到了一大群人,為首的一個好象穿著運動服,手裡拿著一個火炬,真奇怪,這些人大白天的點什麼火炬。後面的人每個人的衣服後面都印著五個圓環的標志,上面三個圓,下面兩個圓,各有各的顏色,就象過節似的。
  下雨了,秋後的天氣就是這麼多變,雨點透過野草敲打在我的骨頭上,濕潤了我的靈魂,最好永遠都這樣,細細的小雨,沖刷我的塵土,從我踏進朝鮮,到現在,五十年了,我還從沒象樣的洗過一次澡呢。我隻能靠大自然的雨點來洗我的骨頭。但有時候這雨真該死,它使我的肌肉和皮膚加速腐爛,早早地使我變成了現在的樣子。至於下大雨的時候則是一場災難,在七八月份的雨季,我全身的骨頭被大雨浸泡著,有時不太走運,山洪爆發,許多石頭會從我的身上滾過去,把我的骨頭弄得幾乎散架。至少現在我的大多數骨頭都已經開裂了,骨髓暴露著,在炎熱的夏天會發出磷火,有好幾根脆弱的肋骨早就斷成好幾段了。我無力地張著嘴巴,那些雪白的牙齒卻奇跡般地完好無損,這樣子真可笑,如果被媽媽看到,她也許會難過得去死的。
  死後最初那幾年,我一直在憤怒中度過,到了十年以後,我希望那些偶爾來巡邏的南朝鮮士兵能把我埋掉,但沒人這麼做。到了二十年以後,我對南朝鮮人失去了希望,我開始日夜期盼著朝鮮人民軍能夠打過三八線來,又過了十年,我的這種希望也破滅了。到了四十年以後,我近乎絕望了,我孤獨地躺在這裡,望著天空,望著每一朵飄向西面的雲。我不再對朝鮮人和美國人報以希望,我隻希望我的中國能夠來把我掩埋,我不需要進烈士陵園,我甚至連幕碑都可以不要,我隻想讓泥土覆蓋我,那些芳香的泥土,浸染過我和我的戰友們鮮血的泥土。在這片地下,我一定能夠見到他們,他們和我一樣年輕,我們快樂地相聚在一起,可以在地下享受和平,也可以在地下和那些美國人繼續戰斗。
  黃昏時分,夕陽如血地照射著我,仿佛又使我回到了血腥的戰場上。我忽然聽到了腳步聲,似乎有許多人,從山谷的另一頭走來,漸漸我還聞到了活人的氣味。有人來了,我看見了,是一大群南朝鮮人和幾個美國人,他們的裝束與幾十年前已完全不一樣了,他們的手裡拿著各種奇形怪狀的東西,象狗一樣在草地裡尋找著什麼。快過來啊,快到我這兒來,我需要你們,就象過去我需要你們成為我的俘虜一樣,來吧,快來,靠近我――發現我――掩埋我吧。如果你們心腸好,最好把我送回中國去。來啊。
  謝天謝地,他們真的來了,他們看到了我,一個美國人,面無表情地探下了身體,用手摸著我的頭蓋骨,比劃了幾下,象驗收一件樣品般的看了半天,最後,他說了句:“從頭蓋骨分析,這是個蒙古利亞人種,從遺骸身上殘留的軍服可以判斷為中共的士兵。總之,這東西不是我們要找的。真討厭,怎麼在這兒找到的全是些討厭的中國人?讓他媽的中國人永遠躺在這兒吧。”
  忽然,一個南朝鮮人高聲地叫起了什麼,於是那幫人都圍了過去,我能看到他們在草堆裡找到了一根骨頭,然後美國人又拿出了一個奇怪的儀器對那狗骨頭般的東西照了照,最後他興奮地說:“諸位,我宣布,我們終於找到了美國士兵的遺骸,儀器顯示,這是一根高加索人種的小腿骨,即便不是美國人,至少也是聯合國軍中的英國人、法國人,或土耳其人。這是一個重大成果,讓我們向這位勇敢的聯合國軍士兵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於是,所有的人都脫下了軍帽,對著一塊腐朽的骨頭默哀了起來,這場面真有些滑稽。
  然後他們把那根骨頭裝進了一個金光閃閃的盒子,在夕陽下迅速地離開了山谷。
  你們別走啊――別走啊――
  一具枯骨的呼喚是無法讓人類聽到的。
  夜幕終於降臨了,無邊無際的夜色籠罩在荒蕪的山谷中,一陣寒風吹過我的身體,將近五十年了,我第一次想流淚,可淚腺已經腐爛了幾十年,我哭不出。
  西面的天空,閃爍著幾顆星星,我盯著那兒看,西面,再往西,穿過高山,穿過丘陵,穿過平原,渡過大海,在那兒,是我的中國。
  中國,你把我忘了嗎?
  媽媽,你還記得我嗎?
虱子自我夸耀:“蚤生在貓狗身上,所以是貓狗種;蚊生在水裡,所以是水種;臭虫
生在木縫裡,所以是木種。它們都是雜種。唯獨我生在人身上,所以是真正的人種。”
這些話一說出來,觸犯了眾怒,大家都一齊圍攻虱子。蒼蠅知情後,笑道:“蚤能跳,
蚊能飛,臭虫能走,卻各有所長。
唯獨虱子最蠢,根本沒啥本事。別說它不是人種,即使是人種也沒有什麼了不起的。”
澳大利亞廣播公司8月28日消息,法國西部城市一棟公寓的一個房間裡,電視機前面的床上平放著一個人的完整骨骼,千萬不要以為這是什麼人體模型,它可是貨真價實的人的骨骼。這具骨骼的主人已經在兩年前就“魂歸西天”了。
 沒有人知道這個人的具體情況,更不會有人知道這位年僅57歲的中年人是怎麼死去的。如果不是公寓管理人員認為這位死者已經太久沒有繳房費而來催繳房費的話,或許沒有人知道這個房間的主人已經不在人世,隻留下了一具光溜溜的骨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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