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發生在我童年時的一件難忘的經歷。大約在十五年前,當時我大約十歲,由於暑假,所以往朋友家小住,每天主要的節目就是和村內的小朋友玩耍。
有一天,有位叫阿言的小朋友又如常地找我到公園玩,其中一位玩伴叫成仔,成仔有一隻葵鼠,是他心愛的寵物,不論去那裡,他都會帶著它一起的。我們一行六、七個人在公園中玩得興高採烈,完全沒有為意成仔的葵鼠,正在被一隻貓咬著.到我們發現時,葵鼠已經死了。
成仔當時很嬲,就用一塊大石頭把那隻貓打死。當時大家都沒有把事情放在心上,直到第二天早上,成仔的媽媽打電話給我們,說成仔病了,叫我們上過去他家。當我們到達時,我看見成仔坐在床上不斷哭泣。他告欣我昨晚發了一個怪夢,夢見被一隻貓追,他一路走,貓的身型就開始變大,甚至比他的身體還要大。最後,貓就用兩隻前爪抓住他的兩邊膊頭,就在這時,成仔就醒了。
當他定了神之後,他發覺自己的膊頭竟然無端端多了兩道疤痕,每邊膊頭有三條痕,但是完全沒有血漬,就像是受了傷後已經康復了一樣。而且疤痕很整齊,兩邊的長度闊度也是一樣的。我看到後也忍不住哭了出來,因為阿言怕我驚,當日就送我們回家,之後也沒有提這件事,但我每次見到成仔,都見到這道疤痕仍然存在。
不但是聖經記載,實際上在歐洲,從歷史開始的時候,吸血鬼的傳說也同時蔓延。成千上萬的人們相信這一傳說並在黑暗裡因為這個傳說而顫抖。
人類社會對吸血鬼種族的了解並不深。實際上,盡管吸血鬼這一古老的種族的歷史幾乎和神話流傳的時間一樣長,但由於吸血鬼族群的戒律和自我控制,使得人類從來無法深入的了解它們。
歷史上,人類對於吸血鬼種族的首次認識始於1484年。當時整個歐洲處於吸血鬼的戰爭之下。吸血鬼族群在夜間出動,大范圍與人類初擁。很多一部分人無法接受初擁而導致神經紊亂。因為接受初擁的人類症狀與瘟疫相仿,所以當時的人類社會認為這又是一次大范圍的瘟疫。
許多人類在未完全死亡的時候,或者在初擁的作用未回復之前就被他們的同類埋入地下的墓穴,幾天以後,由於某種原因,人們打開墳墓,發現這些尸體已經變了姿勢,還沾有血跡,那是人類初次接觸到的吸血鬼。從此,吸血鬼的傳說就在東普魯士,西裡西亞,波希米亞等地流傳。
1484年,多明我會的兩個修士JakobSprenger和HeinrichKramer編寫的《巫術之密》被教皇英諾森特八世(InnocentVIII)批准出版,這是人類歷史上,基督教會第一次承認神怪力量的存在。
愛德華.孟克1893年
1710年,吸血鬼的戰斗再次展開,戰爭發生的地點是東普魯士一帶,被初擁的人群又一次彌漫了大地,城市和村庄被籠罩在死亡的氣息裡。古老的傳說再次流傳在驚恐的人群中。東普魯士當局為了制止被初擁的吸血鬼復活,大范圍的挖掘死尸的墳墓,把每一具未腐爛的尸體身上都釘上大量的木釘。同時,宗教裁判所動員大量的騎士對吸血鬼進行戰斗,每場戰斗都無比慘烈。但是這些戰斗通常都隻有貴族知曉,而大多數的民眾對此一無所知。
事實上,除非大戰或者在不得以的情況下,否則吸血鬼族群一般是不會主動大范圍的進攻人類的,因為這個神秘的族群深知暴露會給他們帶來何種後果。但是,仍然有一部分吸血鬼,因為某種原因胡亂吸食人類的血液。
1725年,一個名叫pierreplogowitz的農民在被初擁之後變成了吸血鬼,他在一個名為kilova的村庄裡令8人死亡。另一個吸血鬼的名字叫Arnoldpaole,他令一個叫Medwegya的村庄的大量人口喪生。
人類社會對這兩起事件極其重視,進行了大范圍的調查。但最後他們對公眾隱瞞了調查的真相。第一起案件的報告現在存放在維也納檔案館。其中有一個詞――“Vanpir”第一次出現。這就是吸血鬼名稱的由來。人類當局在1731年對第二個案例進行了更深入的調查。一位軍醫,Fluckinger把整個的調查過程和結果都做了詳細的筆錄,交由Heiduques連隊的幾位軍官和醫生簽名後以《見聞與發現》為題呈送貝爾格萊德法庭並於1732年正式發表印行。法國國王路易十五要求黎賽留公爵(Richelieu)把案件的正式結果寫成詳細的報告呈給他。這份報道在人類中引起了巨大的轟動,1832年3月3日,《拾穗者》的報導中出現了“vampyre”這個詞,這是法語中首次出現吸血鬼這個詞匯。
整個人類社會對吸血鬼族群產生了巨大的興趣,很多人開始研究這一現象,但是由於吸血鬼密黨要求吸血鬼族群嚴守六大戒條,所以這些研究的結果大多荒誕可笑。philipRohr在於1679年出版於萊比錫的《死者咀嚼現象之歷史與哲學》中把在墳墓中咀嚼的現象解釋為魔鬼附身,這一觀點在當時得到許多人支持,1728年,萊恩夫特也在萊比錫出版了一本《隨意在墳墓裡咀嚼的尸體》對Rohr大加駁斥。
隨著科學的發展,愚蠢的人們自認為掌握了一切道理,他們開始屏棄他們的信仰,肆意涂抹著自己的靈魂。象征榮耀的家徽上落滿了灰塵,吸血鬼的傳說令很多人認為荒誕不經。人類似乎認為自己有足夠的能力,足以輕視吸血鬼的存在。然而,與這種愚蠢的行為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吸血鬼的族群卻一如既往的,在黑暗的角落裡啜飲著紅色的鮮血。
讓我們拋棄常人那種荒誕不經的研究,盡量深入的了解吸血鬼的世界,實際上,吸血鬼氏族的歷史比一般人所想象的要長得多。吸血鬼最早的起源,據一份神秘的史料記載是聖經中的該隱。亞當和夏娃被上帝逐出伊甸園之後來到荒野生活。他們生下了很多孩子,該隱就是他們的第一個孩子,世界上的第三個人。
該隱是一位農夫,與他的弟弟一同生活。二人每天向上帝獻上自己的祭品。一日,二人同時獻上祭品。該隱奉上的是青菜,而他的弟弟――牧羊人奉上的是牛羊的肉。該隱嫉妒他的弟弟,於是將其殺掉。
第二日,上帝問該隱他的弟弟在何處,而該隱慌稱不知。上帝盛怒,對該隱說:“我聽了你弟弟的哭訴,你須接受懲罰”。該隱於是求饒。上帝說:“我不會殺你,我知道你以後一定會被人唾棄,所以我給你一個記號,人人都會折磨你,但不殺你,讓你永世受到詛咒”。
該隱於是亡命到現今非洲的地區終身必須靠吸食活人的血液生存,永生不死,世代遭受人類的詛咒。在WhiteWolf的書中,該隱之後和撒旦的情人莉莉絲(Lilith)成婚,莉莉絲教導該隱如何吸食活人之血令自己得力量。
吸血鬼DRACULA
因為孤獨,該隱創造了他的後代,這就是第二代吸血鬼。第二代的吸血鬼有13個後代。這13人被稱為第三代吸血鬼。第三代吸血鬼是諾亞大洪水的幸存者。他們建立了13個不同的吸血鬼氏族並叛滅了他們的父母――第二代吸血鬼。
第三代吸血鬼的年齡幾乎與人類的歷史同樣長久,而他們的能力也隨著年齡的增加而增加。到了現在,他們的力量已經同神相差無幾了。在中世紀之前,吸血鬼的族人因為擁有特殊的能力和不死之身,通常會互相爭奪權利,令人類恐慌(1484年和1710年的戰爭就是如此)。天主教審判庭宗教裁判所認識到吸血鬼的存在並大肆捕殺。雖然吸血鬼氏族擁有異能,但無法同時抵擋幾百人的合作攻擊。整個吸血鬼氏族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機。
在這種條件下,七個吸血鬼氏族開始互相結盟,組成了秘黨聯盟(Camarilla),密黨聯盟確立了六條吸血鬼的戒律(SixTraditions),要求聯盟中的吸血鬼永世遵守。
除了密黨之外,吸血鬼的另一個盟派是魔黨。整個魔黨聯盟由兩個氏族控制。魔黨聯盟不承認密黨的六戒。他們的統治手段主要是武力和血。傳說魔黨會將新加入的吸血鬼成員活埋,令其恐懼,再以血統(BloodBound)加以束縛。魔黨和密黨之間的戰斗一直在持續。沖突不時發生。
另外還有四個氏族在爭斗中保持中立。實際上,整個吸血鬼家族被分為幾個聯盟相互征戰,而戰斗的最大受害者,通常是人類。
在小靜過事前曾經告訴過我,“千萬不要去學校的最後一間教室,否則,你會後悔.”
我在傷心和恐懼中等待著小靜的回魂夜.我的好朋友小金也是小靜的知己,她知道這個消息後哭了一天一夜,同室的室友也跟著哭.突然間,我想起了小靜最後的話,“千萬不要去學校的最後一間教室,否則,你會後悔.”我擦了擦眼淚,對她們說:“知道嗎,小靜去世前曾經叫我千萬不要去最後一間教室,我想,那跟她的死可能有關。”大家都聽住了哭泣,文文鬼異地對我說:“是不是,小靜的死跟````鬼有關。”小金說:“聽說那裡在學校剛剛建立的時候,有位女學生被老師叫到最後的那間教室裡,那個老師想非禮那個女學生,女學生拼命地大叫,那個老師怕會引來了人,就把她打暈了。最後還把她用水泥鋪在牆上。過幾天後,那位老師在上班的時候經過公地,被一大包水泥壓死了,聽說那時候,工人們都去吃午飯了,工地上跟本沒有一個人````”膽小的妮妮說:“別說了,我越聽越覺得恐怖。”我想了一會兒,說:“不如,我們就去那看看有沒有什麼蛛尸馬跡。”她們猶豫了一下子,不過也答應了。
我們偷偷地躲過看守宿舍的老伯,來到了教學樓。最後的課室在5摟,我們一步步地向它走去。”妮妮看起來很害怕,我們也不想勉強她了,就叫她在下面等著,萬一有什麼事,她都可以去通知其他人。我們懷著緊張的心情上了4樓,那裡一望無際都是黑幽幽的,還時不時飄來陰森森的風。心情越來越緊張了。“仆”的一聲,有人跌到了,是金,一向膽大的她,也受不了這樣的“折磨”。她說:“倒霉,既然在這種情況下跌到。”我正想過去看看她的傷,這時,聽到樓上傳來喊救命的聲音,我往上一看,隻見妮妮在上面,臉色蒼白得可怕。用冰冷的聲音在喊:“救命阿,誰能放我出去````”接著就從5樓上跳了下去。我嚇呆了,好不容易回過神來,發現小金她也不見了。這時,我的心裡隻有一句話:“5樓,最後一見教室`````。”我沖了上去,在我面前的就是最後一間教室。
我打開了門,那裡面是一間空教室,沒有桌椅,隻有一些水泥灰和一跟鐵棒。我的腳突然不聽使喚了,走到了面對西的牆上。這時手突然拿起了那跟鐵棒猛地在牆上敲```````我嚇壞了,意識早就沒了,但手還是在敲`````````
第二天,陽光明媚。從天空中飄來了一份報紙,上面報道著:“xx學校,在5樓的牆上發現了5具尸體。”上面還影著死者的照片。有小靜的,有妮妮的,有小金的,還有那個女學生的``````翻開下一頁,還有我的。
俺來自於東北一個很偏僻的疙瘩,俺村裡隻有俺家有電腦。俺賣了兩頭驢買的主機,賣了五口豬買的彩顯,賣了一百斤雞蛋買了鍵盤,賣了二百斤棒子面買的鼠標。俺要買音箱,俺老婆說死不讓俺賣正下蛋的那二十隻老母雞,俺賣了老爺子的棺材板兒。買了貓,拔號上網,一個月,俺家的大磚房就交電話費了,俺在村子摳子點泥,扣了坯,蓋了一個小土包兒,老婆領著孩子回娘家了,這不,我進城來賣血。看見一網吧,上一會吧,其實窮點也沒啥,咬咬牙,中午俺不吃饃了,晚上俺不喝粥了,俺上網!!
一位父親正在檢查兒子的英語課本,突然談翻到極其恐怖的一頁:yes- 爺死,nice-奶死,bus-爸死,mouth-媽死,jeeps-姐不死,girls-哥兒死,最後是was-我死。他老爸在後面加了句kiss-氣死。
對於文化水平較高,情感體驗較為豐富的大學生們來說,校園愛情是他們大學生活中重要的一幕,談戀愛的經歷是他們體驗人生不可缺少的一課。
校園戀愛:從禁止到默許 80年代初,各大學的學生守則中幾乎都規定大學生不許談戀愛。但從一開始,這條規定就從沒有被遵守過。出雙入對的青年學生永遠是校園裡的動人風景線。那時針對大學生談戀愛的問題傳媒還組織了幾場討論,討論集中在大學生應不應該戀愛,應樹立什麼樣的人生觀等,今天看起來著實是很朴素幼稚的問題。而至90年代,連中學生談戀愛都不少見,更遑論大學生,談戀愛早已為高校所默許,為社會所接受,為親朋好友所鼓勵。傳媒和社會關注的問題也已涉及到諸如多角戀愛、婚前性行為和倫理道德等更深層次的問題了。
其實,一上大學,就自然而然進入了戀愛階段。一方面,大學生們經過了緊張的高中階段學習和壓力很大的高考沖刺,進入大學後都想輕鬆一下。此時他們身體發育已到了晚期,壓抑和潛藏了許久的對異性的愛的渴望就自然地浮現出來。另一方面,大學住校生活相對自由,可以擺脫家長和老師的雙重約束,也為談戀愛創造了條件。一位大學生說,一個人背井離鄉到大學讀書,遠離家人,剩下我們這些外地生,不找朋友怎麼過啊。
客觀上講,大學校園生活豐富多彩,各種社團活動很多,便於各系學生擴大交往,加深了解,是廣泛選擇未來伴侶的最佳時期。而出了校門,生活圈子就集中在單位一個地方,認識的人有限,選擇余地很小。校園裡曾有順口溜稱女大學生“一年級嬌,二年級挑,三年級著急,四年級沒人要”。說得可能有些夸大,但確實反映了校園愛情的一些實情,因為男大學生們固執地認為,大學畢業後還沒有男朋友的女孩,都是別人挑剩下的。鑒於此,一位大學哲學系的副系主任說,我們不禁止大學生談戀愛,怕他們畢業後就找不著對象了。
改革開放二十年使人們的觀念發生了很大變化,得風氣之先的大學生們的觀念就更加前衛。和中國社會傳統的道德觀相比,大學生們對愛情、婚姻都有自己獨立的見解。他們在談戀愛時,一般信奉一位外國哲學家的“拾麥穗”原則。
這位哲學家把談戀愛的過程比喻為拾麥穗。他說,有一個人在走進一塊麥地後,看見第一株麥穗就迫不及待地摘下來。以後他又繼續向前走時,看見的每一株麥穗都比手裡的那一株要大、要好,他隻能留下無盡的懊悔。另一個人在走進麥地後,看見株株麥穗都很大很飽滿,他東瞧西望,留戀往返,不知不覺快走出麥地了,趕緊隨便摘了一株很小的麥穗。第三個人在麥地走了快一半時,選擇了一株相對較大的麥穗摘下來,以後也許還有更大的麥穗。也許沒有,對他來說,手裡的麥穗就是最好的。在選擇對象的過程中,大學生希望摘到最好的麥穗。
某大學新聞系的一名女生,進大學不久看見周圍同學不少成雙成對,感覺很受刺激,就在一年級下學期向同班一名男生主動出擊,兩人很快墜入情網。大學畢業不久他們就組成了小家庭。女的不久就發現這男生從不干家務,對事業心強、工作繁忙的她也很不體諒。每當她大老遠採訪回來,精疲力竭還要忙著做飯,男的卻隻知坐在沙發上看球賽。多次嘮叨無效,因為男的本質上是個自我中心主義者,習慣於被人關心被人照料,對別人缺乏體貼。這位女同學因而多次累病。後來在老同學聚會上,她懊悔地說,如果能重來一次,她一定要找個年齡大一些,特別寬容,特別會體貼人的男人做丈夫。同學們議論說,她就是太急,隻摘到了最小的“麥穗”。
北京各大學流傳著對各校女生的評價:“北大的女生聰慧,清華的女生丑,北外的女生漂亮,師大的女生溫柔。”為了找到更大的“麥穗”,男大學生們在周末往往傾巢出動,穿梭於兄弟院校的舞場,到處捕獲。晚上回宿舍,就交換“情報”,發現“獵物”,互相出謀劃策,甚至代寫情書,所謂“一人有難,八方支援”。漂亮的女生受到所有人的青睞,追求者眾。北大一位嬌美的女生有一打多的追求者,她規定隻給每位男性朋友半小時的談話時間。清華的女生也不甘寂寞,一位女生在互聯網上發布了一封信,說自己也許不算漂亮,但自信自愛,也懂得感情。該信贏得不少人的喝彩。大學生們甚至利用互聯網發布“情報”,清華網站的一條消息寫道:“一個准GF(Girlfriend)昨天向我匯報說,北醫女生多,男生少,故MM(妹妹)們心情都很壓抑,時常心理不平衡,很容易上鉤(言下之意,她就是因此才上了我的賊船)。為了拯救處於水深火熱中的北醫MM們,廣大的男光光們挺起腰板,大膽地去追吧!”下面還附了兩條注意事項:“1.男人不壞,女人不愛!2.千萬不要自作多情!”
也有人在接觸了各類同學後,“摹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發現還是最早認識的人好,因而在轉了一圈後,重新發現了那株麥穗。為了找到真正的愛情,大學生常常是要“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失戀:心頭永遠的痛 有相當數量的大學生或與愛情擦肩而過,或痛失愛情。戀愛是兩顆心的“觸電”,而大學裡常見的是我愛的人不愛我,愛我的人我又不喜歡。一個經濟系的男生苦惱地說,愛情是兩個人心裡的兩把火,但這兩把火什麼時候才能燒到一塊呢?某校法律系的一名男生和中學時代的戀人分手後沉寂了兩年,大四時他終於在一次學生會的活動中遇見了一個東方學系的女生,她清麗脫俗,聰明可愛,令他十分傾心。他隨後展開攻勢,可這個女孩子雖然也和他一起玩,一起看電影,卻顯得缺乏熱情。半年交往後,女孩不再同意和他繼續來往。男生很著急,對她說,生活的河不斷地流過去,機會失去了就再找不回來了,試圖打動她。但沒用,女孩一無反顧地遠離他。這位男同學百思不解,覺得自己又瀟洒又聰明,女孩怎麼會不愛自己?其實那個女孩根本就不喜歡瀟洒,她追求的是穩重可靠。男生傷心之下,畢業後遠赴海南,說在北方沒什麼可留戀的東西了。
一名男士在BBS水木清華網站上痛苦地描寫了與女友分手的過程:
“我休了我的Girlfriend,其實是她休我,痛痛痛!!!!!
和女朋友四年感情,卻不得不毀於她想出國…… 大學時由於各種原因我們都沒有下決心考GT,後來她讀研,我也拼死拼活留了京。她個性比較好強,我很理解,當年也正是由於她的傲氣吸引了我。看她總不甘心,就支持她嘗試一下。我知道考試是出國的第一步,如果她將來出去,我們之間又會有一些問題。
我給她兩個選擇:她一個都不選,隻說我自私,不讓她今年走是想拖住她。我以為她了解我,到頭來在她心裡我卻是如此的不堪。我不介意她先出去,卻介意在出國和感情的天平上,她視後者如草芥……”
另一個英語系的女學生,愛上了同班一名高大英俊的男同學。可男同學有一位中學同學的戀人,女生每日痛苦地注視男生和他的戀人在校園散步,獨自黯然神傷。不久男同學和戀人分手,女生興奮不已,隨即向男同學吐露了心中的秘密。兩人很快共浴愛河,一起讀書,一起散步,惹得人人羨慕,公認他們是理想的一對。不料天有不測風雲,大四時一位美國留學生愛上了這位南國少女,每天都來她的宿舍看她。男生有一天和這位美國學生在女生宿舍裡展開談判,他的愛情終於敵不過“美國綠卡”,曾那麼愛慕他的女生還是投入了洋鬼子的懷抱,畢業後就跟美國學生移居美國。留下傷心的男生十年後還未結婚。對於她們來說,愛情不過是通向彼岸的跳板;而對於痴情的人來說,愛情是他們心頭永遠的痛。
性愛:靈與肉的結合 大學生們已到了身體發育成熟的年齡,心理上則更加早熟。在談戀愛過程中,性的需要是很自然的事,他們大多都希望有靈肉統一的愛情。一項調查表明,大多數大學生都對婚前性關系表示理解。湖北武漢一家電台的“性與健康”節目開播兩年來,數萬名咨詢者中一半以上是大學生。他們咨詢的問題主要是xxxx,青春發育晚期困惑,婚前性行為,甚至怎樣避孕.......
亞西比德是古希臘的一位了不起的政治家。一天,他同比他大40歲的佩裡克萊斯大談如何才能治理好雅典。可老佩裡克萊斯對此並無興趣。“在你這個年紀,我也是像你現在這麼說話的。”他冷冷地對亞西比德說。“哦,那時我要能結識您該有多好啊!”亞西比德回答說。
小約翰今天過生日,剛剛吃完飯,小約翰對爸爸說:“爸爸,給我講個故事好嗎?”
爸爸說:“可以,從前有一隻青蛙。。。”
爸爸還沒有說完,小約翰就說:“爸爸,今天是我生日可不可以給我講一個兒童不易的呀!”
爸爸很平靜的說:“可以,從前有一隻不穿衣服的青蛙。。。。。”
門外傳來了敲門聲,喬對妻子說:“我敢打賭,准是隔壁的布魯格那家伙借東西來了,我們家一半的東西他都借過。”
“我知道,親愛的。”喬的妻子答:“可你為什麼每次都向他讓步呢?你不會找個借口嗎,這樣他就什麼都借不走。”
“好主意。”喬走到門口,去接待布魯格。
“早晨好!”布魯格說,“非常抱歉來打攪您。請問您今天下午用修枝剪嗎?”
“真不巧,”喬答道,“今天整個下午我要和妻子一起修剪果樹。”
“果真不出我之所料。”布魯格說,“那麼您一定沒時間打高爾夫球了,把您的高爾夫球杆借給我,您不會介意吧!”
作文課上,老師讓小學生們寫一篇作文,題目是《我的狗》,要求不得少於150個字。
小湯米想了一會兒,開始寫道:“我有一條狗,我叫它波比。我喜歡這條狗,它全身都是黑色,隻有頭頸是白的……”湯米停下筆來,數了數,字數還差得遠。他的搔搔頭皮,考慮了幾分鐘,繼續寫道:“我每天帶波比去公園裡散步,天下雨我就不帶它出門了。”他看了看,字數還是遠遠不夠,嘆了口氣,又寫道:“我經常給波比洗澡。它喜歡洗澡,我也喜歡給它洗澡。”他停下筆來,一數,字數還不夠,急得直搔頭皮,一會兒看看天花板,一會兒看看黑板。想了想,又繼續寫道:“波比喜歡吃糖,我經常給它喂糖,可是有時候家裡沒糖了,我就不給它……”小湯米絞盡腦汁,再也想不出什麼來了。他擱下筆,停頓了很長時間,腦子裡突然閃過一個念頭。於是他微笑起來,飛快地寫道:“當我想叫波比過來時,我就喊道:‘波比!’如果它不來,我就再叫:‘波比!波比!波比!’如果它還不來,我就使勁叫:‘波比,波比,波比,波比……’”寫到這裡,小湯米數了一下,似乎還差兩個字。他毫不猶豫地在卷末自己簽名處又加了一個“波比”,正好150個字。小湯米鬆了口氣,他交了卷,歇著口哨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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